为进一步提高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依法有序的活动,8月29日,城建集团东方中石开发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四楼会议室,集体学习《滕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新法规政策》。 文件在原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搬迁费、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和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标准进行新规定,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也做了详细的解读。新征收与补偿法律政策按照最大限度让利于民的原则,保障了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将让广大被征收人在征收中得到更多实惠。 通过此次学习,东方中石公司干部职工明确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新标准,为下一步依法有序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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