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6月6日,城建集团东方中石开发公司在四楼会议室组织学习《山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会议明确解读了商品房预售符合条件、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内容,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销售应向消费者明示楼盘名称、户型、朝向、装修情况、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和总售价等相关内容,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提供或出示的各项材料及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此次学习,对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销售行为的依法管理、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商品房销售秩序起到积极作用,促进了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