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做好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就餐饮企业(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要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环境卫生,及时对就餐场所以及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复用餐饮具必须经热力消毒或化学消毒后方可使用。
安排专人提醒顾客规范佩戴口罩,并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三码”查验,严禁体温及“三码”异常者进入;合理保持就餐距离,提供“公筷公勺”;采取划定“一米等候线”、引导分流等有效措施,减少消费者在店内外候餐、取餐、结账过程中的聚集。
要坚持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严格掌握从业人员外出动向,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从业人员14天内禁止上岗,按照防疫要求做好隔离,及时建立登记台账备查;未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员不得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7天进行一轮核酸检测;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养成勤洗手、勤消毒的良好卫生习惯。
减少各类宴席聚餐,提倡喜宴缓办或简办;严格控制就餐人数,餐饮单位承担喜宴等50人以上大型聚餐活动须向当地所属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承办,店内同时聚餐人数最多不超过100人;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防疫工作扎实有效。
餐饮场所人员密集
做好防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