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3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明确了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五大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2018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深化“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 二是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稳步开展都市圈建设,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对已公布的两批40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96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开展定期测评和优胜劣汰。省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调整优化特色小镇实施方案、创建数量和配套政策。 三是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提升城市经济质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实现住宅、办公、商业、休闲等功能区相互交织,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2018年改造各类棚户区580万套,推进部分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 四是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县级政府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五是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开展闲置土地处置试点。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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